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李学义 通讯员 刘志强)“马某病成那样,他人也是实诚人,确实没钱,要不是你们的救助款,真不知道我这腿上的钢板什么时间能取出来!”9月6日中午,当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刘鑫源将5000元司法救助金送到申请人常某家中时,马某既激动又惊讶,连连表示没想到自己的申请真的被批准了。这得益于鲁山县人民法院在针对部分确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执行不能”案件中,生活极度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涉民生案件申请人给予司法救助的政策,以帮助申请人暂时渡过难关。
2015年10月份,被执行人马某驾驶自有三轮车载着常某等人外出赶会时,因驾驶不当车辆侧翻导致马某和常某不同程度受伤,治疗期间花费了大量医药费,不幸的是最后两人都落下了残疾。2017年5月份常某将马某诉至鲁山县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自己的损失。同年10月鲁山县人民法院判决马某赔偿常某各项损失7.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常某很快就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刘鑫源在依法向马某发送执行通知书时,了解到马某的家庭经济状况很差,还是村里新纳入的贫困户,平时治病的钱都是靠着国家救助和补贴,家里还有两个学生需要供养,家庭生活仅靠马某妻子在外打工维系。执行干警穷尽各种调查手段后,认定马某一家确无履行能力,根本无力负担执行款。而申请人常某孤身一人,还需与兄弟供养老母亲,特别是受伤后就断了生活来源,作为贫困户的低保金成了主要的依靠,还急需进行二次手术取出腿部钢板。如果执行款不能到位,二次手术的钱都成了问题。为解常某的燃眉之急,鲁山县人民法院根据其申请,审查认定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决定对其申请5000元的经济救助,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基本解决执行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执行案件案情各异,当事人双方各有自己的特殊情况。鲁山县人民法院在突出“一性两化”,穷尽措施努力将案款执行到位的同时,也始终秉持能动司法和谦抑执行的理念,坚持将民生作为工作重点,为穷尽执行手段仍然无法执行到位的执行不能案件申请人提供一定的经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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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上午,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的申请人武某来到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找到该院执行干警陈登级表示被执行人赵某的父亲代为偿还的20万元案件款已经收到,不再继续追究赵某的责任了,这次就是专门来办理结案手续的。鲁山县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案件事实和情节后,认为可不予追究赵某刑事责任,被执行人赵某也得以在当天下午走出看守所的大门。
12月26日,失信被执行人董某的父亲老董主动来到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徐研青的办公室,并急忙报告称:“徐法官,我家的拆迁补偿款到账了,是不是把钱还上我儿子就没事儿了?”执行干警从老董的言语里分明能够听得出他一片爱子心切之情。
12月26日下午,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召开决胜“执行难”暨“冬季攻坚”新闻发布会。
2018年12月25日下午,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冒着严寒到该县火车站,开展“冬季攻坚”集中执行宣传活动,重点向进出车站的乘客、车站附近的群众发放维权口袋书、诉讼维权手册以及县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宣传单,并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耐心解答,受到群众的广泛欢迎!
“陈法官,您的办法果然管用,康某刚刚带着5万多块钱来找我了,我们这事儿算是下来了,下午我让儿子去找您把结案手续办了,这么长时间都拿不到的钱在您手里帮我要回来了,都不知道该咋感谢您了!”这是12月25日上午,一起交通事故案的申请人李某打来的一个电话,话语中的喜悦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12月20日,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贡恩法带领执行法警,前往鲁山县某企业寻找失信被执行人郭某时,不料郭某已经下班回家。本以为找人无望的执行干警,在该公司领导的配合下,使出妙计,成功借力将郭某召回单位,以为单位发放劳保用品的郭某兴冲冲赶回单位后,却被等在那里的执行干警一举抓获。
12月13日7时许,鲁山县人民法院20余名执行干警列队于审判楼前,在该院执行局局长胡春生一声“出发”的命令下分乘4辆警车赶赴执行前线,再一次拉开了“冬季攻坚”集中执行的序幕。
12月13日7时许,鲁山县人民法院20余名执行干警列队于审判楼前,在该院执行局局长胡春生一声“出发”的命令下分乘4辆警车赶赴执行前线,再一次拉开了“冬季攻坚”集中执行的序幕。
2018年12月6日早上7:30,鲁山县人民法院20余名干警在审判楼前整齐列队,在该院执行局局长胡春生一声“出发”的命令下迅速登上警车,冒着雪后的严寒赶赴县城和马楼乡、让河乡、梁洼镇等各乡镇,“冬季攻坚”集中执行利剑再次出鞘。据了解,本次大执行共出动警力23人次,出动警车5台次,抓获失信被执行人6名,执结案件8起,涉案金额18.4万余元,除一名被执行人因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被司法拘留外,其他5名被执行人均履行了全部或部分案件款后同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得以释放回家。
12月4日上午,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这一天,鲁山县民营经济维权服务中心揭牌仪式在鲁山县人民法院举行。鲁山县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李斌,鲁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出席仪式,并共同为中心揭牌,鲁山县政协、工商联的部分委员、民营企业家代表及县法院全体干警参加见证了揭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