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李学义 通讯员 刘志强)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如火如荼开展以来,鲁山县人民法院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将人民法院坚决同黑恶势力作斗争、以司法手段守护基层政权、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的决心和信心传遍全城。
一是以典型案例为镜子,强化对内宣传。该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通报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发生的典型案例,并以这些典型案例为样本,深刻分析涉黑涉恶犯罪发生机理以及“保护伞”产生存在和发挥作用的特征;同时邀请资深法官专题讲解涉黑涉恶犯罪的罪行认定、责任追究等具体办案技巧,对内确保队伍廉洁规范,本领过硬,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职能。
二是以传统宣传媒介为平台,广而告之集聚扫黑除恶共识。该院在户外电子大屏、院内电子屏等不断循环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标语;在院机关大门、五个人民法庭和六个脱贫攻坚帮扶村悬挂宣传标语,依托驻村干部、派出法庭法官在帮扶和办案过程中,并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和邮箱,及时收集和发现有关涉黑涉线索,设立台账,以广泛深入的普法宣传讲明扫黑除恶的重点,讲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巩固基层政权,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人人参与、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良好局面。
三是以新媒体功能发挥为重点,营造强有力的宣传态势。该院不断强化政务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自有媒体平台和各级各类网络媒体,实时更新院内扫黑除恶工作动态,实时传送扫黑除恶最新工作动态和指示精神,做到信息天天有更新、精神传达处处有落实,以广泛的信息渠道和全方位的知识推送,让扫黑除恶的各类信息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呈现出来,入脑又入心,积聚起受众热情,凝聚起扫黑除恶的人民力量,为取得胜利奠定良好的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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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上午,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的申请人武某来到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找到该院执行干警陈登级表示被执行人赵某的父亲代为偿还的20万元案件款已经收到,不再继续追究赵某的责任了,这次就是专门来办理结案手续的。鲁山县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案件事实和情节后,认为可不予追究赵某刑事责任,被执行人赵某也得以在当天下午走出看守所的大门。
12月26日,失信被执行人董某的父亲老董主动来到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徐研青的办公室,并急忙报告称:“徐法官,我家的拆迁补偿款到账了,是不是把钱还上我儿子就没事儿了?”执行干警从老董的言语里分明能够听得出他一片爱子心切之情。
12月26日下午,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召开决胜“执行难”暨“冬季攻坚”新闻发布会。
2018年12月25日下午,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冒着严寒到该县火车站,开展“冬季攻坚”集中执行宣传活动,重点向进出车站的乘客、车站附近的群众发放维权口袋书、诉讼维权手册以及县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宣传单,并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耐心解答,受到群众的广泛欢迎!
“陈法官,您的办法果然管用,康某刚刚带着5万多块钱来找我了,我们这事儿算是下来了,下午我让儿子去找您把结案手续办了,这么长时间都拿不到的钱在您手里帮我要回来了,都不知道该咋感谢您了!”这是12月25日上午,一起交通事故案的申请人李某打来的一个电话,话语中的喜悦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12月20日,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贡恩法带领执行法警,前往鲁山县某企业寻找失信被执行人郭某时,不料郭某已经下班回家。本以为找人无望的执行干警,在该公司领导的配合下,使出妙计,成功借力将郭某召回单位,以为单位发放劳保用品的郭某兴冲冲赶回单位后,却被等在那里的执行干警一举抓获。
12月13日7时许,鲁山县人民法院20余名执行干警列队于审判楼前,在该院执行局局长胡春生一声“出发”的命令下分乘4辆警车赶赴执行前线,再一次拉开了“冬季攻坚”集中执行的序幕。
12月13日7时许,鲁山县人民法院20余名执行干警列队于审判楼前,在该院执行局局长胡春生一声“出发”的命令下分乘4辆警车赶赴执行前线,再一次拉开了“冬季攻坚”集中执行的序幕。
2018年12月6日早上7:30,鲁山县人民法院20余名干警在审判楼前整齐列队,在该院执行局局长胡春生一声“出发”的命令下迅速登上警车,冒着雪后的严寒赶赴县城和马楼乡、让河乡、梁洼镇等各乡镇,“冬季攻坚”集中执行利剑再次出鞘。据了解,本次大执行共出动警力23人次,出动警车5台次,抓获失信被执行人6名,执结案件8起,涉案金额18.4万余元,除一名被执行人因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被司法拘留外,其他5名被执行人均履行了全部或部分案件款后同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得以释放回家。
12月4日上午,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这一天,鲁山县民营经济维权服务中心揭牌仪式在鲁山县人民法院举行。鲁山县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李斌,鲁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出席仪式,并共同为中心揭牌,鲁山县政协、工商联的部分委员、民营企业家代表及县法院全体干警参加见证了揭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