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李学义 通讯员 刘志强)把执行和解协议当儿戏,作为躲避执行的“缓兵之计”,到期却拒不履行,行为尤其恶劣,同时也是对申请执行人的二次伤害。鲁山县人民法院对这类行为硬起手腕,坚决说“不”。8月23日,鲁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逃避执行,被网上追逃后抓获的被执行人金某,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执行的刑事处罚。
2014年家住许昌市的金某在鲁山县承包工程期间,以在外地承接工程需要资金为由,向路某借款25万元,双方约定月利率2%。到期后经路某多次催要未果,诉至鲁山县人民法院。2016年底鲁山县人民法院判令被告金某向原告路某偿还借款25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被告金某并未按指定日期履行还款义务,原告路便于2017年6月份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鲁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金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后经执行干警对双方当事人做工作,双方于同年9月底月自愿达成2017月底前,向路某还清欠款及利息的《执行和解协议》,许某自愿对上述债务提供担保。可是被执行人金某除于协议当天偿还欠款2万元外,便溜之大吉,一直未见踪影。期间,被执行人的担保人许某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代为清偿了3万元债务。
由于被执行人金某长期躲避执行,致使案件无法执行到位,执行工作一度陷入被动。后路某对金某提起刑事自诉,随之金某被录入了“网上追逃”名单。今年5月初,金某被公安机关在许昌市某酒店抓获。8月17日,在金某涉嫌拒执不履行判决裁定案庭审过程中,金某的儿子将余款20万元及利息全部当庭履行完毕,但是考虑到金某有能力而长期躲避执行,行为性质恶劣,应当为自己的一再失信行为付出法律的代价,最终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对金某作出了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一年执行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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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法官,这次我可是把钱都结清了,你们不会再找我了吧?大过年的你们来我家,我可在亲戚朋友面前丢人了。”2月27日下午,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王某来到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一边将2万元现金交给申请人,一边对执行干警说道。
“陈法官,案款我都拿过来了,是不是赶紧把我从(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上去掉?再买不了机票生意就耽误了。”2月28日下午,一起追偿权纠纷案的被执行人赵某来到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陈登级的办公室,一边拿出2.5万案件款交给申请人,一边对执行干警说。
2月20日下午,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案的申请人杜某收到被执行人韩某送来的5万元案件款后不停的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程法官,谢谢您了,这钱我要了这么多年,现在总算是有眉目了。”
1月28日,一起借贷纠纷案的被执行人鲁某急匆匆赶到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反复强调自己并不是故意不还钱,只是觉得本来替别人担保,自己又没用钱,如果自己把钱还上就难免当了冤大头,所以才拖到了现在。希望执行法官看在自己今天主动来还钱的份上,就不要再追究自己的拒执罪了。
12月27日上午,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的申请人武某来到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找到该院执行干警陈登级表示被执行人赵某的父亲代为偿还的20万元案件款已经收到,不再继续追究赵某的责任了,这次就是专门来办理结案手续的。鲁山县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案件事实和情节后,认为可不予追究赵某刑事责任,被执行人赵某也得以在当天下午走出看守所的大门。
12月26日,失信被执行人董某的父亲老董主动来到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徐研青的办公室,并急忙报告称:“徐法官,我家的拆迁补偿款到账了,是不是把钱还上我儿子就没事儿了?”执行干警从老董的言语里分明能够听得出他一片爱子心切之情。
12月26日下午,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召开决胜“执行难”暨“冬季攻坚”新闻发布会。
2018年12月25日下午,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冒着严寒到该县火车站,开展“冬季攻坚”集中执行宣传活动,重点向进出车站的乘客、车站附近的群众发放维权口袋书、诉讼维权手册以及县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宣传单,并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耐心解答,受到群众的广泛欢迎!
“陈法官,您的办法果然管用,康某刚刚带着5万多块钱来找我了,我们这事儿算是下来了,下午我让儿子去找您把结案手续办了,这么长时间都拿不到的钱在您手里帮我要回来了,都不知道该咋感谢您了!”这是12月25日上午,一起交通事故案的申请人李某打来的一个电话,话语中的喜悦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12月20日,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贡恩法带领执行法警,前往鲁山县某企业寻找失信被执行人郭某时,不料郭某已经下班回家。本以为找人无望的执行干警,在该公司领导的配合下,使出妙计,成功借力将郭某召回单位,以为单位发放劳保用品的郭某兴冲冲赶回单位后,却被等在那里的执行干警一举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