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王俊生)“《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实施是为不文明行为套上了法律的‘枷锁’,希望同学们主动学习和践行《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提高自身文明素养,做新时代好青年。”在宝丰中等专业学校“学文明条例 树文明新风”宣讲活动上,共青团宝丰县委工作人员对全体学生提出了要求。
为推进《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深入学习和贯彻,向全体师生广泛宣传文明行为基本要义,明确个人职责,增强担当意识,3月1日下午,共青团宝丰县委开展《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校园专题活动,积极组织全体师生率先了解文件精神,广泛宣传《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活动上,共青团宝丰县委工作人员借助PPT课件以图片、文字、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对《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内容进行了全面、细致地解读,让学生对《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原本生涩的文字内容有了更加直观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宣讲结束后,共青团宝丰县委工作人员发放“文明行为承诺书”,同学们认真阅读,要用《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约束个人行为,无论是在工作和生活中,时刻注意自己形象,使用文明语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同学们纷纷在承诺书上签字,以表明自己履行承诺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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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宝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视频中队联合杨庄派出所成功侦破系列盗窃电竞酒店电脑显卡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破获盗窃案件2起,赢得辖区群众赞誉。
3月1日下午,汝南县财政局在3楼会议室举办学《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倡文明知识竞赛。
3月1日上午,宝丰县荣泽水利公司“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周”活动正式起航,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学文明条例,做文明市民”主题活动。
为深入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2月28日下午,平顶山石龙区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宗强一行赴宝丰县应急管理局交流学习,通过寻标对标确标,学习标杆,着力提升全局应急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
3月1日上午,郏县公安局组织民警在城区行政路中段开展《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为做好春季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学生的交通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确保新学期出行安全,日前,固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平安守护”专项行动为契机,走进辖区中小学校开展“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
春暖花开,梦想起航。各大中小学也相继迎来了开学季。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法治观念,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日前,新县公安局各派出所积极谋划、精心组织,将法制宣传教育带进校园,通过班级宣讲与法制报告相结合的形式为孩子们上好“开学第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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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上午,郑州市管城区南关小学特邀河南鹰与鲨法律事务所律师张敏姬到校开展“法治安全进校园”法治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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