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王俊生 通讯员 李萌萌 王璐)连日来,平顶山市宝丰县公安局主动作为,持续发力,紧盯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以“零容忍、严处罚”的高压态势,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
入冬以来,宝丰县公安局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作为“平安守护”的一项重要任务,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将工作职责分解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领导带头组织实施,全局民辅警积极参与。
1月25日,宝丰县公安局组织各基层派出所开展禁燃禁放专项行动,该县副县长姚桃叶,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刘永涛先后深入杨庄镇、前营乡、大营镇、张八桥镇、周庄镇等地,实地督导检查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检查中,各基层派出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措并举、细查严管,成立查缉小组,设置流动点位,并在醒目部位张贴或发放禁燃禁放宣传资料,引导人民群众主动参与禁燃禁放工作;同时,民辅警积极深入超市、杂货店等重点场所进行细致检查,严厉打击违法销售行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专项行动中发现,城关镇居民赵某某、马某某、张某某、杨某某、徐某、马某某6人在自己家中燃放烟花爆竹,城关派出所对其分别予以行政处罚;前营乡某村村民高某某、郭某某、赵某某三人在自家经营的小卖铺中违规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民警现场查处各类烟花爆竹17箱,分别给予高某某、郭某某、赵某某行政处罚。
截至1月25日晚上8时,宝丰县公安局共依法处罚违法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人员21人。其中,罚款19人,行政拘留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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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有效防治大气污染、噪音污染和垃圾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固始县公安局产业集聚区分局以“平安守护”专项行动为契机,对辖区内经销商店进行地毯式排查,发现并处置两起违规存储、销售烟花爆竹案件。
近日,平顶山市叶县公安局仙台派出所加大辖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全力维护辖区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查获一家非法售卖烟花爆竹店铺,行政拘留一人。
1月25日下午,平顶山市郏县广阔天地乡班子成员、机关干部联合执法队成立烟花爆竹“三禁”督查小组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
年关将至,平顶山市叶县公安局仙台派出所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开展路面、店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并结合烟花爆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严查严打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近日,平顶山市叶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早预防,深入开展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安全管理工作。
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春节期间社会大局持续平稳,平顶山市宝丰县杨庄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宣传督导检查工作。
近日,舞钢市公安局杨庄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对辖区沿街商店售卖烟花爆竹情况开展了安全检查。
随着“春节”临近,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逐渐增多,间接刺激了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的反弹,不仅给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带来影响,也增加了诸多安全隐患。
近日,平顶山市郏县公安局安良派出所主动作为,组织警力开展查处违法储存、买卖、燃放烟花爆竹的专项行动。
连日来,平顶山市宝丰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平顶山市公安局关于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平安守护”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措施、明确责任,集中警力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