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王俊生 通讯员 李萌萌 陈亚诗)连日来,平顶山市宝丰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平顶山市公安局关于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平安守护”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措施、明确责任,集中警力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活动。
1月19日,城关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处非法买卖、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共查处鞭炮500挂、烟花2箱、笛音雷王、双响炮、炫彩照明弹等多种烟花爆竹,民警将依法查获的烟花爆竹进行收缴。涉案嫌疑人王某某对自己非法买卖烟花爆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违,目前,王某某已被宝丰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1月21日下午,李庄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内行业场所开展日常消防检查时,发现尚王村姬某某、李庄村董某某、辛庄村李某某在其各自经营的超市内,有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民警当场收缴在售烟花爆竹,并对其三人分别做出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
1月21日,观音堂派出所深入开展“平安守护”专项行动,持续严厉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对辖区超市、门店开展全面检查,查处3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3名违法嫌疑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截至1月23日,宝丰县公安局共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2处,收缴烟花爆竹205箱,依法行政处罚3人,治安拘留23人,取保候审2人。
下一步,宝丰县公安局将常态化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查处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强化检查整治力度,全力推进宣传活动,改善县域环境质量,优化人居生活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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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平舆县东和店镇召开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镇全体机关干部、各中心所站、各村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各村大学生志愿者参加会议。
1月21日,新蔡县龙口镇环保办、安监站、工商所、执法大队、派出所工作人员到市场沿街门店排查安全生产、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等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县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专项行动以来,商城县公安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加大清查检查力度,对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春节临近,今年春节河南能燃放烟花爆竹吗?记者从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根据2021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新修订的《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点对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明确河南全省“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为河南全域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提供了法律遵循。
近日以来,社旗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工作专班对该县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库存开展集中清零行动。截至目前,已协调联系外销内蒙古自治区烟花爆竹2800箱(挂),价值50多万元,实现了该县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库存清零。
截至目前,河南南阳、周口、三门峡、新乡等多地均已出台相应政策,落实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
1月19日18时许,郏县公安局堂街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开展工作时,发现辖区郭庄村一超市违规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民警立即上前制止该超市停止售卖,当场查获鞭炮49挂、各类炮仗30盒,并将超市负责人王某口头传唤至派出所。
潢川县公安局多措并举持续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宣传和查处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宝丰县公安局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平安守护”专项行动,坚持“动态隐患清零”,持续严厉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经过对辖区全面检查,城关派出所成功查处3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3名违法嫌疑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近日,宝丰县公安局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持续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