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李学义 通讯员 吕灿涛)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宝丰县公安局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切实担起职责使命,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秩序稳定,严厉打击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犯罪行为。
2021年8月7日,宝丰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宝丰县石桥镇政府在辖区检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发现石桥镇髙皇庙村某超市营业期间,未按照疫情防控规定测量体温、登记台账。没有执行:“一米线”间距,工作人员立即依法对该超市进行查封,暂停营业,进行整改。
8月8日,工作人员发现该超市实际经营者许某锋(男、47岁、宝丰县肖旗乡人)在没有进行整改验收的情况下,指使他人擅自撕毁封条开门营业。许某锋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当日,宝丰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许某锋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伍佰元。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防控疫情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全县人民更要主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每个人都应该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服从宝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防疫期间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尊重支持、主动配合卫生防疫、公安民警和村、社区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做好自我防护措施,减少外出活动,共同筑牢健康安全防线。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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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周口市疫情防控专项督导组第九组组长、市商务局副局长尹程起带队赴太康县城关镇、毛庄镇,督导商贸流通企业疫情防控及疫苗接种工作。太康县商务局局长李然增等有关负责人一行参加此次督查。
为做好疫情防控,开封市祥符区兴隆乡坚持党建引领,筑牢疫情防控“红色屏障”。
7月30日,郑州市在二七区排查发现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为快速有效阻断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就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
为全力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8月1日,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翟庆新带队督导疫情防控工作,局领导周鹏、王春辉陪同。
提起医疗乱象,从“红包”“回扣”,到小病大治、重复检查,再到群众敢怒不敢言的术中加项、“持刀加价”,
自7月30日开始,郏县拉响了防疫“警报”,全员进入了战时状态,一场比速度、抢时间、战高温的“防控战”在王集乡迅速展开。
郑州慈善总会党支部面向总会机关全体共产党员发起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捐款活动,激发抗击防控新冠肺炎的信心和斗志,确保取得防控新冠肺炎的决定性胜利。
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商丘市睢阳区农业农村局抽调65名骨干人员组成13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察组,自8月4日开始,对全区13个乡镇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实地督察。
近期,在驻马店市蚁蜂镇辖区内,党旗高高飘扬,从机关到基层,全镇各级党组织充分展现组织优势,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