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李学义 通讯员 刘春生 李树蕾)8月20日上午,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冒雨赶往一处矿场,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所有的价值1000余万元的生产设备及场地成功移交给申请人。
2013年至2014年间,河南省某矿业公司因经营需要向张某陆续借款500万元。2018年4月,李某通过债权转让从张某手中取得了500万元本金及利息的债权。李某向河南省某矿业公司催要债务无果,于同年5月提起诉讼。6月15日,鲁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河南省某矿业公司向李某偿还本金500万元及利息。河南某矿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同年9月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河南某矿业公司依旧迟迟不能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执行法官遂将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鲁山县赵村镇的一处矿石浮选厂及其生产设备予以查封。所查封财产依法经评估后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挂拍,两次拍卖均宣告流拍。2020年3月,经本案申请人李某申请,鲁山县人民法院裁定将所查封的这处矿石浮选厂以二次流拍价1030万元用于抵偿河南某矿业公司所欠李某债务。裁定做出后因案外人提出异议之诉,8月18日异议之诉审理完结后,鲁山县人民法院依法恢复了这起案件的执行。同月20,鲁山县人民法院启动执行百日攻坚专项活动,为快速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合议庭当即做出决定——于8月20日向申请人李某移交所查封的财产。
8月20日8时,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赵德国携同法官助理徐毅平及法警等共计14名执行干警冒雨赶往标的物所在地,一路上雨越下越大,却阻挡不了干警执行办案的决心。
执行干警在赵德国法官的带领下会同申请人李某冒着大雨一一清点了要移交的设备,勘察了生产场地和办公场地。截至14时,经过在大雨中6个小时的忙碌,鲁山县人民法院终于将这处价值1030万元的以两条生产线为核心的全部生产办公设备及场地全部交付给了申请人,帮助当事人成功实现了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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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6时,林州法院执行局50名干警集结完毕,随着执行局局长郭金昌一声令下,各员额法官团队辗转城区、乡镇,分头出击,他们按照既定作战方案,迅速奔赴辖区各个方向,敲门入户、全面盘查。
8月20日6时,雨声淅沥、睡梦正酣,然而,林州法院办公楼前已是警灯闪烁,40余名干警冒雨集结、整装待发,各员额团队经过前期周密的调查部署,兵分六路冒雨出击,奔赴街道、小区、村社、厂房等执行现场,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当事人,及时采取搜查、拘传等强制执行措施。
8月19日,浚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吕文涛应邀到浚县产业集聚区与企业家代表交流座谈,并结合浚县企业发展现状、企业家关心关注的问题,以《营商环境中的司法元素》为题,为企业家代表开展提高市场竞争力,为浚县营商环境的提升贡献力量的法治宣传。
8月20日上午,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松林等领导一行到舞阳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8月19日,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繁忙的工作中意外的收到了一份礼物,原来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
8月12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涉嫌虚开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案件。
近日,魏都区法院联合区司法局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治理”专项行动和“送民法典进社区”活动。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加强与金融、保险、工商、住建和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等有关部门协作联动,对以李某成为首的家族涉案财产深挖细查。
为进一步规范庭审行为,强化庭审功能,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能力,8月19日上午,邓州市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该院党组成员沙岩林及民事庭审评查小组成员观摩了整个庭审过程。
8月19日,早上6时10分,邓州市人民法院60余名执行干警踏着晨曦,分成6组,分赴邓州市区和各乡镇,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执行队伍中,除了法院干警,还有该市人大法工委主任余锐及邓州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主任杨国玉等4名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他们也早早赶到法院,全程见证此次执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