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李学义 通讯员 李华 马明明)近日,鲁山县民事审判一庭王清青法官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2019年9月7日下午,徐某受被告人井某雇佣,在井某承包的工程中从事电焊工作时,从离地面数米高的隔板上摔下,经抢救无效死亡。该工程是被告某达经贸公司发包给被告井某的,但井某没有相应资质。随后,张某(徐某之妻)将井某、某达经贸公司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王清青考虑到张某上有年迈的母亲,下有年幼的孩子,自身还患有严重的疾病,若能调解结案,不仅能让张某尽快拿到赔偿款,还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缓和张某心中的悲伤。于是,在征得原、被告的同意后,王清青法官把三方都约到了办公室。
经过王法官的温情劝说和释法明理,三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某达经贸公司、井某向原告表述歉意,并主动提出愿意先支付原告赔偿金共计14万元,余下的款项二被告将严格遵照调解书上的日期打到原告的银行账户上。
至此,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温情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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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晚,内乡县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加班进行了党章党规党纪知识测试。
12月20日,延津县卫健委积极响应延津县2020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暨“移风易俗树新风 文明扶志助脱贫”系列活动启动仪式,认真组织,安排县人民医院的医疗骨干共16名医护人员,到东屯镇郝光屯村开展义诊活动。
为确保全体干警身心健康,更好的开展好审判和执行工作。4月17日,杞县人民法院工会联合杞县疾控中心在院大审判庭开展“预防疾病,守护健康,我们在行动”为主体的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活动,为同志们免费筛查乙型肝炎等病症,受到同志们的欢迎与好评。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了引导干警深入学习领会民法典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确山法院通过网络视频、耕读法条、领导领学等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组织全院干警对《民法典》进行系统、深入学习,确保干警切实提升知识储备,熟练掌握法律适用,为后续民事审判工作的开展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
12月20日上午,获嘉县司法局普法志愿者在该局局长冯涛的带领下早早来到城关镇岳庄社区,参加获嘉县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为社区居民送上丰富的“法治大餐”,受到好评。
6月13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涉恶案件组织召开庭前会议,这也是2020年度魏都区法院首次召开涉恶案件庭前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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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程序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是让群众感受和获得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它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亦关乎司法权威,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一直秉持着实实在在为群众做点事的理念,奔走在解决执行难的“最后一公里”上。
6月11日下午,邓州市法院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议。该院党组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和员额法官参加会议。副院长刘国磊主持会议。